第二百九十章 春娥值得最好的_七十年代小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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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春娥值得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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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陆春娥跟周明礼走了,温婉这才知道,陆春娥竟然跟周明礼约好了今天打球。她带着蛋蛋就在运动场边上的角角上玩皮球,老远看着陆春娥和周明礼在那边。

  陆春娥虽然会发球了,但是打起来还是不行,要不接不住,要不就是打飞出去,两个人反反复复的捡球。偏偏周明礼乐此不疲有耐心的不行,那球打的,软绵的温婉这个不会打球的都觉得有些没眼看。

  她不会打,但是她会看,以前周明礼和许青铭他们打乒乓的时候那个劲头,分分秒秒的都恨不得把拍子扇对方脸上去。要是遇到个技术不行的,反反复复的虐人家,能把人折腾死。

  就这样的人,突然转性,难不成是年龄大了懂事了?

  不,以过来人的眼光看,绝对不是这么回事。

  周明礼看他们家春娥的眼神温婉太熟悉了,跟当初她下乡之后陆东平没两样。

  只不过那会儿她自己身在局中,这会儿身在局外,就觉得周明礼那眼神,就跟恶狗见了骨头,啊,呸!就跟蜜蜂见到鲜花了一样,那叫一个热切。

  等回家之后她才问陆春娥:“你跟周明礼什么时候这么熟了?”明明昨天在路上的时候遇到都没说话。

  陆春娥道:“之前就认识啊,昨天傍晚吃完饭我出门转了转,刚好碰见,然后一起打了一阵,学的要会不会的,刚好今天也没旁的事情,就约了再来。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大概是才刚刚上手的缘故,比较新鲜,挺有意思。”

  温婉问她:“那傍晚还去吗?”

  “去啊!他说他明天就归队了,我在大院这边也没几个熟识的,他一走也没人陪我练了。嫂子,你会不会打乒乓啊?”

  这个,温婉还真不会。她看了一眼陆春娥,面前的姑娘眼里坦坦荡荡,只有说起打乒乓的时候眼底带着对新鲜事物的兴奋感,其他什么都没有。

  但是,她依旧没法不多想。

  从小玩到大的人,哪怕中间这七八年没见过面,但是周明礼是个什么秉性她还是很清楚的,那可不是个什么古道热肠的,居然会教春娥打球?不怪她小人之心,她实在是觉得周明礼就是居心不良。

  不过,看着陆春娥这无知无觉一心学着打乒乓的架势,她又觉得很不错。要周明礼真的动了什么心思,那就好玩了。

  至于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她完全没想过。

  周家条件是好,周明礼是优秀,否则老太太之前也不会一个劲儿的往她跟前拽。但是那又怎么样?在她眼里,春娥也是顶好顶好的姑娘,善良,勤劳,大方得体,又是医科大的学生,以后前途一片光明,她本就值得最好的。

  周明礼要真的看上了,那是他有眼光,而不是陆春娥高攀。

  陆春娥也是二十的人了,大人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有分寸,她没必要去盘根问底,看着就好。

  不提第二天周明礼早早的归队离开大院,温婉礼拜天再去了一趟许家,跟许家表姐呆了一晌午,把事情托付出去,随即保姆放假回来之后,她就带着陆春娥去了百货大楼。

  首都跟新溪县那边不一样,百货大楼也不止一处。

  跑了两天,白皙的脸都晒的换了个颜色,总算是把要跑的地方都跑的差不多了,各个大楼里面卖的衣裳款式心里也有了个大概

  男士的衣裳比较单一,除了红白蓝三色的露肩棉质背心,就是衬衫。款式也就那么一种,要真的非要区分,可以分个长袖短袖出来。

  裤子,市面上流行的就是军绿,藏青,深蓝,黑这些颜色。

  相比之下女式衣裳花样种类就比较多了,就单单夏,单单就年轻款来讲,衬衫就有好几种,款式不一样,颜色也比较多,的确良布料占比百分之七十,还有布拉吉,哦,现在很多人都不这样喊了,都喊裙子了,卖的紧俏的很,随便一条都在二十往上,十几块的根本没有。

  除了看了市面上这些东西,两人次次回来也没空着手,带回来好些布,有用布票买来的,还有捡漏弄来的。

  要跟百货大楼合作起来的话这些布肯定是不能用的,要合作,那他们就得从百货大楼内部拿布或者想办法从别的渠道弄,这点东西那简直就是在闹着玩一样。

  但是在这之前,那必须先要打样,好好的设计几款衣裳出来,到时候才有的谈。

  温婉打算认真的弄一个计划书。

  不过,还没起头,陆东平就来了。

  几天不见,晒的黝黑黝黑的。

  温婉和陆春娥到家,他正圈着蛋蛋坐在沙发上教认字,但是小家伙明显不乐意,十分的不配合。

  温婉跟陆春娥一进门,蛋蛋激动的屁股两扭在陆东平刻意的疏忽大意之下就跑了,到门口抱着温婉的腿就不撒手。

  “忙完了?”

  陆东平“嗯”了一声,上前帮着把她和陆春娥手里的东西接过来。

  “顺道提楼上去吧,回头要整理一下的。”

  说着伸手去拽蛋蛋:“小崽子,你这是什么毛病,怎么就老喜欢抱人腿。”四岁的孩子,力气还大的不行,要不是温婉早就有经验了,能让他撞个趔趄。

  蛋蛋嘻嘻笑牵着她的手到沙发跟前坐下之后在她怀里乱蹭:“妈妈,不想写字,想玩球。”

  外面太阳火辣辣的,知了歇斯底里的叫个没完没了,这个时候玩球?

  怕是想挨打。

  “不写字也行,可以去院子里玩,不许往太阳下面跑。”

  她带孩子在别人眼里很精细,实际上真的不算特别的细。这种烈日下面是绝对不许蛋蛋去的,这种天气,大人都能晒个好歹出来,何况小孩子。

  不用写字,玩不玩球蛋蛋都觉得开心了,撒腿就往外面跑。

  大门上面挂着锁,他也出不去,温婉就不管他。

  保姆从厨房出来问她:“煮了绿豆汤,冷着的,婉婉跟春娥要不要来一点?”

  温婉摆手:“看看春娥要不要,我得去洗一下,一身汗。”

  陆春娥要了一碗井水冰过的绿豆汤,加了糖喝了两口,想起了在外面玩的蛋蛋,打算拿去给他喝一点,出门就看见他拿着根棍子垫着脚,趴在院子角上那口太平缸上面在那卖力的搅动。

  “蛋蛋,干什么呢?喝不喝汤,甜甜的汤?”

  蛋蛋叹了口气,松手转身,身前湿了一大片,眼巴巴的看着她指着那大缸道:“姑姑,鱼,抓鱼!”

  陆春娥失笑:“那可不能抓,抓了外公要生气了。”

  温世华也不知道从哪弄了两株睡莲,为此又专门托人去买了一个大缸,随即又觉得两株莲花在里面孤零零的,又弄了鱼喂在里面。

  倒也好喂,时不时的给放点面条米粒就行。

  蛋蛋这会儿高度不够,只能垫脚够到那缸。

  之前哭的时候温世华抱着他看鱼,哄了他几回,于是就记住了。

  然后,再跟着一起去钓了两回鱼吃了两回之后就彻底的惦记上了。时不时的就想弄个竹棍棍在水缸里面戳两下把里面的鱼给弄出来煮了吃了。

  蛋蛋可不是她一句话就能哄住的,喝了两口汤,然后转身继续扒着水缸拿着棍子在里面戳戳把浮在水面上的荷叶都戳出窟窿了。

  陆春娥进屋放碗,随即出来就将他拎进去:“好啦,咱们去休息,想吃鱼等礼拜天跟外公去钓鱼啊,钓大鱼。缸里面的鱼太小了,不好吃。”

  “好吃!”对鱼念念不忘的蛋蛋哪会轻易就被忽悠了。

  温婉还不知道自己宝贝儿子垂涎上了老温的鱼,去冲了个澡换了身衣裳,然后靠在椅子上,陆东平帮她擦着头发然后跟她讲这几天的事情。

  “人贩子?胆子这么大吗?手都伸到首都这边来了?”

  “嗯,丢了几个了,虽然都不是一个片区的,但是可以确定是一个团伙做的,我们合力只带回来两个孩子,剩下的还没有找回来。人已经离城了,朝外地窜逃,这边派人追捕了,也通知了各处,配合这边的人,一定会将这伙人一网打尽的。”

  说是这么说,但是实际情况并不会太轻松,要是在半路将人抓住,孩子找回来那就最好不过。要是在沿途找不到,让人贩子进了山,那任务做起来就相当的麻烦了。

  陆东平本来也应该跟着出警去外地的,但是这次有军区那边的人出动了,他就没去。

  即便没去,这一次的全城搜捕也让他崭露头角。

  温婉被他轻柔的动作弄的昏昏欲睡,打了个哈欠道:“那,后面就是正常上班了吗?”

  陆东平“嗯”了一声:“今天放了半天,明天正常去。”

  “下午不去夜校?”

  陆东平伸手摸摸她已经半干的头发,伸手将人捞起来放在自己腿上,下巴搭在她肩膀上道:“今天不去,想休息,等你回去给我补课?”

  “你这边忙完了吗?可以回去了吗?”

  他那边一结束,那口气缓下来,就觉得不对味。

  家里空荡荡的,感觉不到一点归宿感。

  所以他换了身衣裳就往这边跑。

  一个人有什么意思,媳妇还是要接回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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