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不讨喜_七十年代小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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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不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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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来雨记的很清楚,她爷爷李国平死的时候她八岁,她爹李广元疯了,最严重的时候连裤子衣裳都不知道怎么穿,力气还大的要死,她叔叔李广文一个人摁都摁不住。

  他喜欢到处乱跑,见到人就傻笑,偶尔还会发狂,捡了石头打人,嘴里不清不楚的骂着。

  队上的妇女孩子看见他就跟避瘟神一样。

  李来雨也管不了他。

  同岁的胡来喜已经上二年级了,李来雨不想去上学,也没那条件去上学。

  家里的活实在太多了。

  她婆王程英的身体一直时好时坏,叔叔李广文成了家里唯一的劳力,因为他们家的特殊,她跟王程英去大队哭了两回,到底能勉强的一视同仁,只要干一样的活就能拿一样的工分了。

  两个大人上工,家里的活就全部压在了李来雨身上。

  做饭,洗衣裳,自留地里面扯草,这都是她的活,年初的时候她抓了四只小鸡回来,死了两只,还有两只,刚好达到要求。

  “死了”的那两只被她丢进空间里面,这会儿长的比外面的两只欢实多了。

  九月,是个收获的季节,她恨不得长十只手出来,然后什么都划拉一些到家里。除了煮饭,自留地她都没有去倒腾,早晚都在山里面窜。

  这天胡来喜放学的时候她难得的没出门,坐在门墩上拿着针线,在缝补自己的衣服。

  胡来喜吃完饭,拿着作业本搬着椅子过来挨着她一起。

  早先风头最严的时候家里人不许她找李来雨玩,但是住在一个院子里,怎么可能不一起玩,就偷偷摸摸的。

  现在李国平家就孤儿寡母的,队上要闹腾也闹腾不到他们,正主都死了还有什么好闹腾的,虽然没有多少人跟他们来往,但是一个院子里住着的,就没那么多避讳了。

  胡来喜是家里人宠着长大的,性格特别的开朗,见谁都带着笑,嘴巴又甜,性格真的特别好。

  李来雨和她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两个人同岁,李来雨今年也是八岁,但是跟没怎么长似的,生生矮了胡来喜一个头,又黑又瘦。从来不招呼人,哪怕就是一个院子里的人她看见了也假装没看见,如非必要,绝对不开口。看人的时候冷冰冰的,渗人的不行,八岁的孩子这样,真的不讨喜。

  她没朋友,她也不需要朋友。

  她只想好好活着。

  除了自家的人,没人喜欢她,胡来喜就是个例外。

  她越是不说话,胡来喜就越喜欢找她,找她背书,找她写作业,找她一起出门。

  “今天不上山吗?”

  李来雨难得的应了声:“累了,歇歇。”

  胡来喜凑过去看了一眼,满眼敬佩:“来雨你可真厉害,你这做针线的手艺比我娘都厉害。”

  李来雨没吭声,她又不是真的只有八岁。

  上辈子虽然没怎么摸过这些东西,但是不代表她不会。

  她婆王程英的针线活也是很好的,只是她眼睛哭坏了,现在不行了,穿针引线这种细致活根本就干不来。

  是活就总得有人干,所以家里这些洗洗刷刷缝缝补补的活她就都接了过来。

  “新书,你要不要看看?我感觉比上学期学的要难多了。”从上学开始,胡来喜就喜欢把书给李来雨看,这样她会有一种,李来雨其实也在陪她上学的感觉。

  李来雨将语文书拿起来翻了两页又放了回去,随即又将算术拿起来。

  她对现在的半个字学问兴趣不大,算术倒是很感兴趣,虽然现在她从胡来喜这里接触到的都比较浅显,但不得不说,真的比她那会儿学到的要简单易懂的多。

  她朝胡来喜那看了一眼,喊了她一声:“写错了。”

  胡来喜愣了一下,手里的铅笔在草纸缝的本子上顿了个点。

  “哪错了?你咋知道错了?”

  李来雨把语文书拿过来给她指了一下:“拼音错了。”

  胡来喜眼睛眨巴了好几下不敢置信的看着她:“你刚刚就瞟了一眼你就记住了?”

  “碰巧了。”

  说完,又继续自己忙自己的。

  胡来喜本来就觉得她厉害,这下越发的崇拜她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跟郑秀兰嘀嘀咕咕:“婆,我跟你说,来雨真的好厉害,她补的补丁比我娘补的都好看。”

  一个院子里,李来雨什么样的郑秀兰还是知道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来雨那孩子除了性格不大好,其他各个方面都没得说,别说同岁的,就是再比她大个三五岁的,也不一定能有她厉害。

  郑秀兰模模糊糊的记得,那孩子小时候还是很乖的,话是少,但是见了人还是会打招呼。从什么时候开始木楞了呢,大概就是李国平死后?她也记不清楚了。

  胡来喜说完她就笑了:“补丁就是补丁,能有多好看。不过,你是可以跟她学学的,姑娘家还是要勤快能干才行。”

  胡来喜跟个大虫子似的在被子里面滚来滚去:“嗯,我肯定跟她学。她可厉害了,都没读书但是我读的东西她看过就能认得,还知道我哪些写的对哪些写的错。”

  郑秀兰倒是没在意,反正自家这个孙女从小就喜欢黏着李家那丫头,怎么管都管不住。

  李来雨是聪明,但是读书这个事情,没去上一天学哪个就那么厉害就能会了。要真有,那可能不是凡人了。

  李来雨是不想读书的,身边这些先前读过书有文化的人就没一个能好过的。

  而且他们家的成分在那里,就算她能去念几天书也是不能往上考的。

  那就随便看看,不浪费那个时间了。

  早上凉快,王程英一起来她也跟着起来,提着篮子去自留地里面扯了点萝卜叶子回来剁的碎碎的喂鸡,然后锁门背着背篓上了山。

  这个季节山上能吃的东西多,板栗,八月瓜,各种野果子。

  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这个季节山里热闹啊,各种雀鸟动物都出来觅食。

  以她现在的力量,大一些的东西打不了,但是雀鸟这种小东西还是能行的,力量不够但是准头没丢。

  走的远一点,找个僻静的地方生一堆火,烤只鸟垫肚子是她近年来经常干的事情。

  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法往家里拿,她解释不了出处。

  生了堆火,把两只掏了内脏抹了盐的斑鸠包着埋在下面,然后麻溜的爬上了不远处的板栗树,拿着竹竿一阵狂敲,就听见板栗刺包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的声音。

  等背篓装的差不多了,埋的鸟也差不多了,胡乱的啃啃,过了把吃肉的瘾,然后将火堆搪开,骨头什么的都埋了起来,抹了嘴巴,扯了几根茅草根塞嘴里嚼着下了山。

  晌午,王程英回来吃饭问她:“咱家粮还有多少?”

  自从李来雨开始做饭,家里的粮她就渐渐没管了。

  李来雨做饭没什么手艺,煮熟就行,但是这年头哪家不是这样,有吃的就不错了,谁还管好不好吃。

  但是她舍得,每顿饭都绝对够量,而且也不会是那种清汤寡水的。

  虽然一天就两顿饭,但是王程英总觉得这样吃粮食肯定不够,等不到分口粮就得去队上借支。

  但是每次问,李来雨都是一样的话:“还有呢,够吃。咱们家人少,不费粮。”

  她也不是没去看过,确实还有。

  她也没多想,毕竟他们每顿饭都搭着各种菜在吃,这是李来雨的功劳。

  吃完饭,李来雨跟王程英商量:“婆,我想进城。”

  她受够了这种见不了一点油腥,吃点肉还要偷偷摸摸的日子,她想去城里看看。

  王程英愣了一下:“进城干啥?”

  李来雨道:“见见世面!”

  王程英没好气的开口:“啥世面我老婆子不知道,但是城里有拐子,专门拐你这么大的小孩子。”

  说完不放心,又补了句:“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要想出门,等秋收结束,婆带你去公社那边看看。”

  “公社离咱们这走路就个把小时就到了,再远一点,去镇上那得两个小时,要进城那就更远了,估计得四五个小时,能走到你哭。”

  李来雨叹了口气,打消了这个念头。

  公社,公社她去过一回,里面有个供销社,买东西还行,但是她不止是想买东西啊!

  买东西要钱又要票,她都没有。

  空间的仓库堆满了东西,她想想办法弄出去一些,换成钱或者票。

  公社这边她还是不敢冒险的,离的有些近,需求量似乎也不是多大。

  粮食不够了都是去队上打条子借支,哪有人会去买粮。

  但是,县城要是离这边真的这么远的话,她是要再等等。

  王程英看着她不说话,以为她歇了去城里的心思,安心的去上工了。

  李来雨靠在门墩那里没动弹,意识已经进了空间。

  这两年是真的勤快,攒了一大堆作物不说,勤劳值也攒了不少。

  空间已经升到了五级,里面不止有活水,有房子,还有她种的一片果林。

  种子幼苗是空间升级的时候系统给的奖励。

  她能将外面的,活的植物和活的动物都送进来,然而到现在为止,活的她依旧不能进来。

  问系统,系统是个莫得感情的机器,永远都只有一句话:“请宿主勤劳致富为本,踏踏实实升级,偷奸耍滑可耻!

  李来雨:s(?`ヘ′?;)ゞ就很生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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