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接孩子_七十年代小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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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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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婉愣了一下:“陈冬霜勾引陆东临?”

  不是,这四个人住一个院子里面,还有这么多自己不知道的事儿?她瞅着陆东临那样也不像是个有喜欢的人了的样子啊,明显的都没开窍。还有陈冬霜,这姑娘一天到晚的不闲着,不是招待客人就是在干活,要么就是抱着书在学习。

  陆春娥问她:“嫂子,这个事情要不要跟哥说说,让他问问陆东临。”

  “这怎么问?这有什么好问的真的是。本来没什么,这一问好像真的有什么了似的,以后还怎么正常相处?回头我说说黄秋菊,这个事情就算是过去了。真的是,就算是互相看不惯合不来也不能瞎说,陆东临就算了,陈冬霜一个姑娘家,本本分分工作,可不能坏了人名声。”

  说完,正准备进屋,眉头突然一皱:“陆东临我也得好好说说,他什么情况这是。你哥不能时刻在店里面,店里面就他说了算,连两个人都管不住了,那以后要做大了人多了还怎么弄。这简直是,老板得谣也能明目张胆的照,这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说着进屋开始忙。

  她马上要去实习,这段时间基本上就不会再过来,这几天要把接下来得单子都清完,还是挺忙的。

  陈冬霜上楼关上门哭了一场,哭过了发泄过了也就冷静下来了。

  她不该跟黄秋菊吵的,她跟黄秋菊孙小雪不一样,她没家了,没地方去了,她只能努力的工作努力的学习,希望以后凭着自己的努力能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家。

  但是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好后悔的。黄秋菊说的那些话,是个人都不能忍,不吭声她还当自己怕了她了。这些天都跟吃错药了似的整天阴阳怪气的处处针对,她都忍了,今天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什么叫她不要脸整天想着勾搭人,跟狗一样死乞白赖的舔着脸巴结人。

  她跟陆东临也好跟温婉她们也好都是正常的说话。熟悉了,又比她大,连名带姓的喊或者喊老板她觉得生分,就跟在家里喊那些邻居一样,喊声哥哥姐姐,这怎么就成勾引成巴结了。

  她一天到晚的,除非有事情,其余时候从来没往人家跟前凑过,从来都没故意去引起谁注意说过一句废话。

  行得端坐得正。

  只是她们吵架的时候,刚好被陆东临的姐姐听见了,也不知道人家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她不规矩,工作不踏实,对她有意见。

  在楼上呆了半天,她才缓过来,洗了把脸下楼。

  温婉已经开始忙了。

  店里面装的是市面上瓦数最大的灯,亮堂的跟白天一样。

  这会儿外面还没黑透,但是屋里的灯已经亮了。

  凉快了,出来遛弯散步的人就多了,店里面来了几个人在看衣裳,陆春娥在给介绍,温婉自顾的在隔壁忙自己的。

  陈冬霜努力的把先前的那些不愉快忘掉去给陆春娥帮忙。

  来了好几个人,都是趁着凉快出来转转,看着这边灯亮着,门又没关,所以进来看看。不过,陈冬霜还是卖了件价格算是比较合适的上衣。

  做了单生意,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等到黄秋菊和孙小雪回来,她已经完全的缓和过来了。

  她温婉姐说的对,她又没吃黄秋菊家的米,都是来工作的,本就互不相干。话不投机半句多,干嘛要理会在意。

  她愿意怎么跟人相处是她自己的事情,要别人管?

  一直等到陆东平和陆东临下课,去了店里面拿了账本回来,温婉才停下来,伸了个懒腰活动活动筋骨,喊了陆春娥一声:“走了,回去了。”

  他们回来的晚,提前关门回来的黄秋菊她们已经睡下了。

  陆东临站在院子里面抬头看二楼,楼上,陈冬霜那屋的灯隐约还亮着,应该是在看书。

  这姑娘是真的用功,跟他姐有一拼。而且他还不得不承认,在学习上面,陈冬霜似乎还比他姐陆春娥要聪明那么一丢丢,是个学习的好苗子。

  想到下午黄秋菊说的那些话,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吁了口气,转身回了屋。

  温婉跟陆春娥说好的要早起,趁着凉快回大院去。但是介于昨天的事情吓到了陆东平同志,为了安抚他,温婉没能起来。

  一觉睡醒,太阳都从窗户里面爬进来了。

  她艰难的起身,外面安静的她以为没人,没想到陆春娥却盘腿靠坐在沙发上很认真的织毛衣。就那颜色,一看就是给周明礼的。

  温婉出来,她就停了手上的动作:“起来啦,早饭温在锅里的,我去给你拿。”说着,套上鞋子就往外面走。

  她一早起来熬的小米粥,拌的黄瓜,煮了鸡蛋。

  这会儿不冷不热正正好。

  温婉洗漱完毕之后坐到桌子边上直接开吃。

  拿起筷子看着坐回沙发的春娥叹了口气:“春娥,你在这里呆几天就把我惯坏了,你走了我会不习惯的。”多好的姑娘,真的是便宜周明礼了。

  陆春娥笑道:“没那么夸张吧?嫂子你就是被惯坏那也是我哥惯的,跟我可没什么关系。”

  温婉本来随心感叹了那么一句,被她这一接再不好意思开口了。碗里面的饭是温热的,偏偏她还吃的鼻尖冒汗。

  “外面好大太阳,我们还要回大院吗?”

  温婉道:“回,带那小家伙过来呆几天,我上次答应过的,不能说话不算数。”

  吃完饭,收拾了一下两人就出了门。

  外面太阳火辣辣的,知了藏身在树叶下面歇斯底里的叫唤,跟比赛似的,吵死个人。

  温婉一回大院来就不想动弹了,一直磨蹭到了傍晚,蛋蛋催了她几次,这才收拾好小崽子要换洗的衣裳,和陆春娥一起回桐花巷。

  蛋蛋这么想去桐花巷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找李来雨玩。不然他为什么要去呢?是大院的地方不够宽敞还是小朋友不够多?又不能睡懒觉,到哪边都是一大早被扒拉起来。

  一下车,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就往艾裳那边跑,边跑边问温婉:“妈妈,姨姨在哪边?”

  温婉逗他:“你猜?”

  蛋蛋最不喜欢这种猜猜猜,拉着她:“那我们快点,我们先去家里看看,要是家里没有就在店里面。”

  温婉捏着他的小手道:“陆鸿康小朋友,我想问一下,你现在是不是最喜欢的就是来雨姨姨?”

  蛋蛋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问,步子放慢了点,转脸疑惑的看着她。

  陆春娥也问他:“蛋蛋,你最喜欢妈妈还是姨姨?”

  “都喜欢啊!”

  陆春娥一本正经的继续逗他:“不行哦,只能喜欢一个。”

  蛋蛋说不出话来了,他就是一个小孩子,为什么要让小孩子做这么难的选择题。

  李来雨在艾裳。

  上回那单结婚礼服的生意没成之后她跟温婉一直在商量做礼服这个事情。毕竟现在条件越来越好了,再也不是早些年一身列宁装就能让人欢喜不已的年代了。

  这段时间,两个人得闲就在看书,画线稿。

  陆东平从羊城带回来的那些书,还有李来雨从鹏城带回来的那些,被她们翻来覆去的看,纸张都磨软了。

  不管是纯西式的还是中式的,又或者是中西结合的,她们都想创作出自己的东西来,而不是一直去模仿。

  刚好王梦芳对这些也很感兴趣,陪着李来雨一起,给她打个下手,偶尔还能讨论一下。

  李来雨跟她讲:“现在鹏城那边早就西式化了,重要场合都是西装领带,女士出息宴会基本上看不见中式的旗袍,都是以西式的礼服为主。结婚更是,那边不喜欢大红,婚纱都以白色为主色。”

  这算是颠覆传统。

  毕竟自古以来,红色为喜,白色为丧。

  大城市现在可能还好一些,偏远一点的地方这种观念简直是根深蒂固。

  首都这边,旗袍可能还好,正儿八经要结婚的,可能暂时没法接受那种从头白到脚。

  不过,她们也没打算做那种婚纱,礼服的话,颜色上还是有很多发展空间的。

  她把温婉画的线稿拿出来给王梦芳看:“这些是婉婉画的,我觉得这两款都还不错,但是细节上要再稍微处理一下。”

  正说着,蛋蛋那童稚的声音就在外面响起来:“姨姨,你的小宝贝来啦!”

  李来雨愣了一下,随即嘴角就翘了起来,王梦芳直接笑出声,起身往外走:“哎哟,让我看看,这到底是谁家的小宝贝啊!”

  大夏天,蛋蛋微胖,温世华给他剃了个光头。圆溜溜的脑袋上面只有头顶有一戳毛。

  怕影响美观,他过来的时候强烈要求温婉给他带上太阳帽。

  穿着一条藏青色的背带七分裤,套着海魂衫,可爱的不行。

  王梦芳看见他萌的心都要化了,伸手就将他抱起来:“哎哟,小宝贝啊,我们可有些日子没见了。”

  蛋蛋甜甜的喊了声“舅奶奶”,然后屁股扭着就要下地:“我重了,抱着沉,你放我下来叭。”天这么热,就不要这么热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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