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再见_七十年代小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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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五章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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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岁的陆东财,褪去了二十来岁的时候那种微微显露的锋芒,变的更加的内敛成熟,身上穿着胡青青早先给他做的那身藏青色的中山装,帮着初一把行李背去了学校。

  等初一交了学费,在宿舍里面安顿好了之后,他喊了初一:“走,带你去你大伯和三叔那看看。”

  初一今年马上十六了,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大概是一直跟着胡青青的缘故,性格像极了她,爱说爱笑的,一双大眼睛随了陆东财,五官倒是跟胡青青有点像,是个很明媚的小姑娘。

  “这会儿大伯和三叔都在上班,会不会打扰?”

  陆东财笑道:“那也去看看,看个地方,不算打扰。”

  就是让初一看看地方,第一次一个人离家这么远,叫她知道城里也是有亲人在的,万一有个啥也不至于太害怕。

  在公安局和县政府那边去了一趟之后,陆东财带着初一去百货大楼那边买东西。

  初一是头一回来县城,看什么都稀奇,一路走走停停的。

  陆东财都走到百货大楼门口了,回头她还离的老远。

  陆东财喊了声:“初一,快点!”他把东西给买了,再把人送回学校,还要回陆家咀。

  他没注意到,百货大楼边上的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人。

  听见他的声音突然睁开了浑浊的眼睛,愣愣的看着他,又看了看初一。

  饿了不知道多少天,一点也没力气的人这会儿一下子突然就有了力量,扶着墙站了起来在那喊:“东财,初一!”

  陆东财带着初一进了门,初一轻轻的扯了一下陆东财的袖子:“爹,我好像听见有人喊我们。”

  陆东财也听见了,进门又出来,看着一个乱糟糟几乎看不清楚五官的女人喊着自己和初一的名字朝这边跑过来。

  他下意识的伸手把初一拉过去挡在身后,只看了一眼,转身就回头:“走吧,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疯子。”

  说着,拉着初一急匆匆的走了。

  他能认得,那是李来英,乱糟糟的,但是大致的轮廓还是能看出来的。

  离婚之后,他们把人送回李家,后来听说李家人把她嫁去了镇那边的一个山沟里,是一个死了女人的鳏夫。

  然后就再没关注过。

  他就没想过再见,也没想过会在这里,这样子再见。

  李来英在那发疯似的往里面冲:“初一,初一,我是娘,我是你娘啊!”

  陆东财捂着初一的耳朵,步履飞快,什么都没买,急匆匆的离开百货大楼,一口气就到了县高中。

  停下来之后,陆东财微微喘气,从身上掏了钱和粮票给初一:“今天就不去了,回宿舍去歇着吧,就差一个热水壶一个盆,回头去买,跟同学一起,不要一个人去外面乱跑知道不知道。”

  初一接过钱,看着他,半天才道:“爹,那真的是我——”那声娘她没喊出口。

  在她的记忆里,她只有一个娘,那就是陆家咀那个爱说爱笑爱带着她一起胡闹一起挨骂的女人。

  她记事起,就有人惹她,说她不是胡青青亲生的,起初她不信,说多了她也回去问过。

  高秀兰没瞒过她,李来英是个什么人,她太清楚了。

  是她嫌弃自己是个女孩不要的。

  那她不要自己,自己何必去想她。

  陆东财点了点头:“我也很多年没见过她了,应该是她没错。”

  初一指了指学校里面:“爹,你跟我再去学校里面走走吧,你跟我说说她的事情,我想知道。”

  “以前你婆不是都跟你说过?”

  初一道:“那不一样,我婆说的是我婆说的,我想再听你说说。”

  陆东财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呀,这有什么好听的?”

  “那就想知道嘛!她那么坏,都不要我,你怎么看上她的?”

  “刚认识的时候,她不是那样的。其实不算远,我们不是一个大队,但是离的也不算远,我都忘了我是干什么来着,去他们队上。我记得头一回遇到她的时候她在河边上洗衣裳,我问路来着。十多年了,记的没那么清楚了,反正是那会儿她很文静,很好看,也很勤快。”

  “那会儿我还很年轻,喜欢肯定是喜欢的,刚好也到了说亲的年纪,我就主动跟你婆说我相中了她。你婆你是知道的,最是好说话不过,我说喜欢,她就应了,托了人把这个事情给办了。”

  “刚开始两年,也挺好的,就是从怀上你之后,慢慢的变了,到底是怎么变的我不是她,我也说不清楚。可是我这辈子,没有对不起她。我们陆家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对不起她。她走到今天,完全是她自找的。”

  “初一,你要是想去认她,我不拦着你。”

  “但是你要记得,每一个人一辈子福气都是有限的,要知道珍惜。不懂得惜福的人,福缘只会越来越浅,不会有好结果的。”

  初一点点头:“我知道。我有娘又不是没有。一个不要我的人,我不惦记。”

  陆东财点点头:“你好好的,好好学,争取考大学,考到首都去。你姑姑,你大伯,幺大,都在那边,你也要加油。”

  初一应下来:“爹,东平大伯那年回来说要带你做生意呢,你为啥没应呢?”这个她原来也问过,陆东财总说小孩子不懂。她现在已经上高中了,不是小孩子了。

  陆东财笑了笑:“你爹我没出息啊,我就这么大出息,只想简简单单的种好自己的那点地。”

  “我们一大家子,兄弟姐妹这么多,去的去这,去的去那,只剩下我跟你娘在家里了。我们要是也走了,你爷和婆咋办?那么大年纪了。接来城里,他们在那呆了一辈子了,临老了换地方,他们未必习惯。”

  “城里有城里的好,山里也有山里的好。我没打算走多远,就想在那安安稳稳的呆着,以后不管你们走多远,不管你们走多久,不管你们谁回来,都有个落脚的地方。”

  说完,拍了拍她的肩膀:“去吧,好好学。爹得走了,不然赶不上去公社得车。”

  初一把他送到学校门口,目送他远去,在那站了很久。

  她在想,果然,自己还是太小,她还是不懂她爹说的这些。

  城里不好吗?大家都想往城里来呢!自家爹娘真的是有些奇怪。

  想到这她又想到先前在百货大楼遇到的那个女人,她又在想,或许那也是原因之一。

  新溪县到陆家咀这条路,陆东财走的次数不多,每一回都有不同得滋味。

  他想起那一年跟李来英相识得时候,那时候他们多年轻啊,那会儿他把两个人得日子想得那么简单,想得那么美。是那个女人,亲手将他们得日子撕扯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而今的美好,是另外一个女人一点点的修补起来的。

  所以,再见又怎样,他们连陌生人都算不上。

  最后一回兄弟几个团圆,是高秀兰去世的时候。

  陆明海和陆明江,一个活到六十九,一个七十二,先后都走了,没过两年张红英也跟着去了。大概跟性格有关,高秀兰这辈子都是个能看得开的。看得开的人长寿。

  上了年纪,她身体一直算不得多好,但是愣是熬到了最后。

  她去世的时候,陆东财也五十有六,陆东平年纪也不轻了,跟陆东临一起,带着自家的孩子开着车从首都赶回来。

  阔别多年,兄弟几个都两鬓斑白。

  陆家咀还是原来的陆家咀,却也不是原来的陆家咀了。

  改革开放之后,日新月异,哪怕是农村,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条大路从甘岭公社直通陆家咀,甚至还打了水泥路面,车子能直接开到陆家门口。

  用陆明海的话来说,这辈子最不容易的就是高秀兰。

  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跟了他,照顾他,照顾他兄弟,替他生儿育女,就连侄子侄女她都照顾有加。

  辛劳一生,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热闹。

  狠狠的一番忙碌之后,一切再次归于平静。

  兄弟五个,还像小时候那样,拿着板凳坐在正对着西山的墙根脚下。

  夕阳染红了半边天,也最后照亮着那一面墙,照在兄弟几个人的身上脸上。

  这一辈子他们已经走了大半,也不知过了今天,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这样坐在一起,对着夕阳,肩并着肩。

  (全文完)

  完结感言:去年十二月一号开书至今十一个月了,小娇娇总算是完成了。素衫的每本书,都是倾尽全部的情感在创作,这本书只是一个故事,可是里面所设计到的东西,素衫准备了好几年,只想让它跟那个时代更贴合一些,故事更美一些。当然,付出也并非没有回报,这本书得到大量的读者喜爱和支持,这是对于我来说,最为开心的事情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瑕疵,其中李来雨的那一段就被很多读者吐槽诟病。其实我只是想尝试一下新的写法,两个故事最终交汇在一起的那种,并没有要水文的意思。然而最终并没有能成功,几十万的东西最后只缩减成了一万多字,还依旧让很多读者失望了。

  那段时间,我面临的压力也特别的大,但是,好的是很快做了修改,都接上了。

  接下来可能会休息一段时间,新书依旧是年代文,有两本,一本是现实向年代文,书名暂时定位《梦里不觉秋已深》,另外一本算是甜宠年代文,书名暂定《重生六零:这个女主有点茶》

  因为要做准备,中间要暂停一段时间,希望我和新书早点跟大家见面。

  最后,还是要再说一遍,我不水文,在正文里面写了一点这个完结感言也不是水文凑字数,因为新章至少一千字,完结感言我写不到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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